增城市国土局称工地办了临时用地手续,但——
是否属于“未批先用”仍存疑
该处工地兴建前是否取得用地指标?2月2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来到增城永宁街道办,永宁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称,该处工地在今年1月时已向增城市国土房管局报批,因该所未具体经办,因此对详细情况并不太了解。
然而,按前述村民和售楼代表所称,该工地至少于2014年底前就已开工,与报批手续间存在时间差,是否属于“未批先用”?
针对这一疑问,2月6日,增城市国土房管局回应称,经核查,该建设地块位于永宁街公安村一社黄姜地(土名),占地面积40.3亩,由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于临时施工使用,主要用于建设荔湖城C区的配套临时施工工棚。
据通报,地块其中有部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增国用(2005)第B0400475号,面积12.27亩】,其余部分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因建设项目施工确需临时使用土地,该公司申请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面积28.84亩。
那么,该临时用地手续究竟是何时申报?又于何时予以批复通过?增城市国土房管局始终未予正面回应,而相关的报批材料也已批复至相关公司,该局不方便提供,此外,在板房覆盖篷布的行为也不是该局处理范围。
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
工地披挂绿网是“自作聪明”
针对此事,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快报记者,经查看卫星图片执法巡查系统,该地块在系统中显示为地方国土部门自报的“违法用地”,并且已列入2014年度的卫星图片执法检查行动。“(在卫星图片上)2013年这块地还没有变化,2014年就出现有东西在上面了,说明是2014年才开始兴建的。”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说,如果为了避开卫星遥感拍照而在违法用地的建筑上覆盖绿网,这种行为就涉嫌“弄虚作假”,但以目前的卫星遥感精度,这样做非但不能避开巡查,反而可能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因此可以称得上是“自作聪明”。
目前,省国土厅执法局已介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