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葛氏、飞龙等品牌的3款板式家具被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检出甲醛释放量和使用说明不合格。
据了解,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抽查了全省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板式家具产品,依据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对板式家具产品的木工要求、家具使用说明、甲醛释放量、标识一致性、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结果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是,济南市历城区葛氏奥特家具厂一款规格450×440×400(mm)的葛氏牌板式家具;山东省聊城市飞龙教育装备有限公司一款规格1100×400×650(mm)的飞龙牌板式家具;聊城市东昌府区德龙家具厂一款规格510×410×500(mm)的板式家具。而所有不合格产品的问题均出在甲醛释放量和家具使用说明这两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