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百安居(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1日讯(记者段丹峰)业主将新房交予罗湖百安居公司进行装修,预计55天的工期一装就是3年,双方最终因送货单签收的业主字迹真实性、什么原因导致停工等问题对簿公堂,但问题至今依然没有解决,百安居让业主孙先生非常之“不安”。
对此,业主质疑百安居合同为钓鱼合同,低价吸引顾客并随意使用预缴款,业内则认为百安居行为或涉嫌合同欺诈。中国经济网记者分别联系百安居罗湖店和总部电话,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采访。
业主质疑百安居合同为钓鱼合同
据深圳新闻网消息,业主孙先生于2009年3月将位于罗湖区文锦中路海丽大厦一套75.5平方米的住房委托给罗湖百安居公司进行装修。按照约定,装修工程应在2009年6月18日到期,但业主孙先生却在2009年8月1日收到由罗湖百安居出具的《施工中途停工通知单》,通知单上明确标示,“该工地由于卡上没有钱,还有外购材料未买,无法施工等原因,须临时停工”。
据孙太太介绍,按照合同约定所预缴给百安居的9万多元装修款已经全部用完,房子却还是毛坯房,更令他们无法理解的是在百安居提供的购物清单里,竟出现了美工刀以及钻头等装修工具。甚至在2009年8月1日停工后,还于当年11月产生了测量费1307.79元,预缴款的卡里所剩2000多元余额因此被清空。
此外,孙太太还告诉记者,预缴费用存入百安居的卡里,卡都在工头手里,业主根本没有卡的控制权。工头周先生没有按协议里的流程执行,不但购买的材料未经业主签收认可,收据也没有交付业主,这也成为后来他们向百安居要求退款的障碍。
但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里明确规定,百安居根据业主确认的材料预算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陪同甲方到商场购买材料,出具百安居建材超市的电脑材料清单,交付甲方或代理人清点签字认可,作为决算依据,采用的是清包工、陪购材料的形式。
孙太太因此质疑该合同是钓鱼合同,以低价吸引客户,但在采购装修材料上未经业主认可,将预缴款随意使用。业内则质疑称百安居此行为可能涉嫌合同欺诈。“当初选择百安居就是觉着这是大企业,装修费用不到10万,而且材料来源也很放心。”孙太太曾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