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的国际司法合作
刘跃进说,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和泰四国联合建立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在该机制下,四国开展情报信息交流、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整治治安突出问题、联合打击跨国犯罪。
“10.5 案件是发生在境外的中国公民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件,全部侦查工作都在境外进行,全部抓捕工作都在境外实施,所有的证据材料收集工作都在境外开展,而且犯罪嫌疑人全都是外国人,这是在中国公安史上前所未有的,”他说。
“由于该案件‘两头在外’的特殊性,与国内侦办案件有显著区别,由我单方直接开展案件侦破面临着诸多难题,”他说。
中国警方积极与老挝、缅甸和泰国警方开展合作。专案组分别向老缅泰三国派驻工作组会同当地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证据收集、抓捕行动, 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副巡视员李祝群说。
“专案组领导先后10余次出访老挝、缅甸、泰国,与老挝、缅军警和泰国警方高层领导会谈会晤数十次,相互通报调查情况,从情报交流,联合清剿、协作抓捕、证据交换、共同审讯、嫌疑人移交等方面开展大胆创新、务实合作,”他说。
同时,通过驻外工作组或其他联络渠道,专案组与老缅泰有关部门就糯康犯罪集团情况、成员活动动态,犯罪线索等情报进行适时交流共享,相互核查可疑情况,为侦破案件提供了及时、准确、有利的情报支持,他说。
在我方力量不能直接到境外开展行动的限制下,专案组积极协调推动老、缅军警多次开展联合清剿,震慑效果明显,最终通过紧密协作将糯康等骨干人员和其他涉案人员相继抓获。
“ 专案组通过地方警务合作机制先后派出侦查员赴老挝,缅甸开展讯问工作,并通过与泰国进行证据交换,获取泰方现场勘验报告,尸检报告等证据材料17份480页和200余张照片, 多方收集固定糯康犯罪集团证据,进一步充实完善证据链,”刘跃进说。
按照孟建柱国务委员和公安部、云南省领导指示,专案组持完全开放态度,与老缅泰赴华工作组共同审讯糯康等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泰国来华对死者家属和船务管理部门的取证工作,他说。
“先后三次主动向泰方提供了近600页证明泰国不法军人勾结糯康犯罪集团实施‘10.5’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力支持了老缅泰对糯康犯罪集团的打击和泰国对不法军人的深入调查,”他说。
4月25日,首犯糯康落网后,经过半个月紧张和富有成效的磋商,老挝政府同意由老挝警方向我国警方移交糯康。此举探索创新了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渠道快捷移交犯罪嫌疑人的新模式。
据公安部国际合作局介绍,早在1985年,我国政府就申请加入了国际禁毒公约,1997年于缅甸签署了中缅边境管理和合作协定,1999年于老挝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2003年与泰国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近年来,我公安机关与泰国、老挝缅甸警方在禁毒、出入境管理、情报交流和联合办案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