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9点30分,震惊中外的湄公河惨案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泰国水域遭武装人员袭击,船上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并被抛尸入水。
“糯康犯罪集团与泰国少数不法军人相互勾结、共同预谋、精心策划并严密组织实施,栽赃陷害中国船只武装贩毒。”专案组成员、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先燕明说。
经过10个月的艰苦缜密侦查,专案组查明:自2006年以来,糯康等人相互勾结,开始在湄公河“金三角”流域贩运毒品,2008年后桑康、依莱等骨干成员加入,团伙势力逐步发展壮大。2011年9月22日,因中国船只不交保护费,且缅甸军队曾征用一艘中国船只清剿糯康犯罪集团,打死打伤其数名成员,糯康犯罪集团为此怀恨在心,继而为报复中国船只,同时为得到泰国个别不法军人袒护,获取集团船只进出泰国水域方便和获得枪支等武器支持。
“糯康集团通过泰国黑社会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糯康负责劫持,放毒品嫁祸、捆绑和押解到泰国水域,由泰军人查获毒品案件。糯康达到报复目的,泰国军人查获中国商船毒品,可以立功受赏。” 先燕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