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七大以来,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这段论述,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着力改善民生的决心。盛会刚刚闭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就又揭开了新的篇章。
——教育公平是最重要的公平。今年春季开学,辽宁、湖南、广东等省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年内,甘肃、河南、福建、吉林等省也将陆续实现这个目标。继去年春季开学全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后,今年我国将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让人人上得起学”的梦想正在逐步变成现实。
——就业是民生之本。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劳动保障和就业立法的又一重大进展,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医疗保障关系千家万户。去年下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在全国79个城市启动,截至去年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068万。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基本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国家还将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