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的诞生,人民民主政权在全国范围的建立和巩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事件,也是二十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事件之一。
这一天下午,北京30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他按动电钮,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人民解放军三军受阅部队迈着威武雄壮的步伐通过天安门前。群众游行的队伍高举红旗,纵情欢呼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国的诞生。
开国大典之前,第一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接受《共同纲领》为施政纲领,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等。中央人民政府和政务院机构负责人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海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等许多方面的优秀代表人物、知名人士和专家,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团结建国的精神和政权特色。
新中国成立后,领导和组织这场革命取得胜利的中国共产党,成为在全国范围执政的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政权的重任,党的各级组织和人民军队,在建立新国家的工作中表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艰苦奋斗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令人耳目一新。人民政府有效地开展工作,将全国人民迅速地组织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全国各族人民革命热情高涨,广大工农劳动群众以翻身作主人的崭新面貌,在战争废墟上重建家园,恢复生产。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欢欣鼓舞,踊跃参加革命工作。许多身处海外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如李四光、华罗庚、老舍等辗转返回祖国参加建设。中华大地上呈现出万象更新的局面。
新中国一经成立,就迎来第一次建交高潮,先后与苏联及欧亚十多个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在毛泽东访问苏联期间,1950年2月14日,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有关协定。同时,在坚持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原则下,积极改善、发展同新兴民族独立国家尤其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使中国对外关系取得突破性进展。到1951年,新中国同印度等四个亚洲民族独立国家及瑞典等四个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了外交关系。
建国伊始,党面临着很多困难和严峻考验。军事上,国民党还有上百万军队在负隅顽抗。经济上,所继承的是一个十分落后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国际上,美国拒绝承认并竭力阻挠其他国家承认新中国,阻挠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对新中国实行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的政策。此外,党也面临着因革命胜利而可能滋长的骄傲自满、享乐腐化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根据七届二中全会制定的各项基本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巩固新生的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斗争。
中国人民解放军经过一年的作战,截至1950年10月,歼灭国民党正规军128万余人,实现了除西藏、台湾和少数岛屿以外的全部中国领土的解放。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达成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获得和平解放。在新解放区,人民解放军进行大规模的剿匪作战,歼灭土匪和武装特务260余万人,使旧中国历史上遗留下来而为广大人民深恶痛绝的匪患得到根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