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拟立法设友谊勋章授予外国人
据新华社电 昨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规定,国家单设“友谊勋章”,授予对中国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此外,规定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