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少女“投毒”案无期改无罪
新华社昆明12月21日专电(记者 王研)受到社会关注的钱仁风幼儿园投毒案21日在云南省高院宣判。已经坐牢13年、入狱时还是17岁少女的钱仁风,在21日省高院宣判其无罪被释放时,已经30岁。
2002年9月,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钱仁风投毒案并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该法院审理查明了以下“事实”:钱仁风在“星蕊宝宝园”做工期间因认为老板对其不好,遂生报复之念,将放有灭鼠药的食品拿给该园部分幼儿食用,致一名幼儿死亡。昭通市中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钱仁风上诉。云南省高院2002年12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2011年8月,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申诉,云南省高院于同年12月驳回其申诉。
此后,她再次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今年5月,云南省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为申诉理由成立,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建议。云南省高院9月29日对案件再审,12月21日作出终审宣判。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