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台湾作家琼瑶起诉大陆编剧于正等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
“我始终坚信法律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在经过将近2年的焦灼等待后,这一天终于到来。”琼瑶说,“靠抄袭、炒作的手法来吸引观众,短期内或许能够博到眼球,但长远来看,还是要靠作品立身。”
她还说,“原创作者的积极性要保护,原创的良好环境要维系。唯有如此,才会有更多的优秀作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