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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消失的凶手》票房消失
2015-12-07 10:23:00
 

  原标题:谁让《消失的凶手》票房消失

  电影《消失的凶手》在11月27日上映时竟然悄无声息。原本估值亿元的电影,在经历一场营销博弈之后,它的票房曲线走得实在艰难。

  事件的发生始于11月26日中午,乐视网向其会员发出信息,由乐视影业投资制作发行的影片《消失的凶手》将早于影院在其研发售卖的3D乐视超级电影上超前放映。此举在业内引起不满情绪,当日午后,各大院线迅速做出反应,中影星美、新影联、横店院线、金逸珠江、时代经典等众多院线纷纷发出紧急通知,宣布取消或暂缓《消失的凶手》上映排片计划。当日晚7时左右,乐视TV宣布由于特殊原因取消超前放映。与此同时,乐视影业发布紧急声明称取消原定在校园渠道和超级电视3D大屏渠道进行的一场超前点映。但为时已晚,《消失的凶手》排片率由原来的14%左右下降到10%左右,甚至在有的影院排片率由20%左右下降到10%以下。

  没有遵守行规是该片出品方在这次营销中的致命伤。正如中影星美在《关于暂缓排映影片〈消失的凶手〉的建议函》中所说,此种行为有违通行的“窗口期”国际惯例和国内市场规则。所谓“窗口期”,一般是指一部电影从影院上映到下线的时间。每个国家的“窗口期”不同,在我国,“窗口期”一般是一两个月;在美国,一般是3至6个月。乐视影业原想尝试一种新的“生态营销”——在网上超前点映,而且事先没跟院线沟通。所以院线方也毫不手软,以最快速度取消或暂缓该片的排片计划。

  利益博弈也是该事件的纷争之一。超前点映是目前很多影片的营销手段之一,但此次乐视将超前点映从影院搬到了电视机,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这对于传统院线发行模式来说是一种挑战。倘若在网上点映的新业态形成规模,最终触动的是院线方的既有利益。试想,电视都播了,谁还会花钱去影院看?目前,国内影院的票房收入是中国电影市场高速发展的主力军和动力源,连好莱坞都觊觎这个大市场,在这个当口有人要从院线方攫取利益,其结果可想而知。

  此外,电影发行渠道新旧业态的博弈更是该事件的核心纷争。从长远看,网络大电影正逐渐崛起,未来网络院线势必会成为地面院线的竞争对手。此次,电商兵临城下,不怪院线和影院敏感。今后,无论是“互联网+”还是“传统业态+”,传统院线与网络院线的利益之战其实才刚刚开始。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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