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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
2015-12-02 09:44:00
 

  原标题:全面开展版权领域合作

  12月1日,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上海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双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分别在备忘录上签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上海市副市长赵雯出席。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版权领域全面开展合作。在巩固和加强版权领域现有交流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版权宣传、人才培养,推动双方高层及工作层交流与沟通,以规划未来合作方向,从而更好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

  阎晓宏表示,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直有着良好、稳定的联系,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合作,如国际版权论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以及设立版权优秀案例示范点等,对我国版权事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此次双方版权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巩固了现有合作成果,进一步拓宽了合作领域,使版权交流机制更加常态化,对促进版权人才培养、规划未来合作方向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一员,中国愿意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指导下承担更大的版权责任。

  弗朗西斯·高锐在发言中表示,中国近年来在版权立法、执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中国国家版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全球创意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创意产业的分享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多边合作变得特别重要。双方备忘录的签署将使我们有更多机会目睹中国在全球创意行业取得的重要成果,以及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了解,自中国政府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来,国家版权局一直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挥其全球最重要版权平台的作用,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领导下的国际版权事务。特别是2012年6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召开,成功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2014年7月10日,我国正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批准书),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20年来首次成功缔结的国际版权条约,也是在我国缔结的第一个国际版权条约,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而巨大的影响,有力地提升了我国在国际版权舞台的地位。

  签约仪式后,双方代表在新闻发布会上就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今后合作的方向和意义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签约仪式由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主持。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部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上海市版权局及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版权产业界、学界的代表参加活动。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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