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3800万平方米建筑成供暖孤岛 热企:不归我们管
济南本周受一股冷空气影响,降温幅度达8℃~10℃。然而,目前城区尚有3800多万平方米建筑未集中供热。尽管济南市相关部门与热企近日纷纷通过各种媒体或热线解答居民的供暖难题,一再表示会积极处理居民反映的各类问题,但对主城区热源及管网无法覆盖的供热“孤岛”却表示“爱莫能助”,原因是房屋没有进行必要的节能改造。
每到冬季都是“望热兴叹”
济南天桥区舜清苑小区的王家庆 (化名) 老人一家5口居住的楼房与济南热电厂直线距离不到500米。为了能在冬季用上暖气,在居住的十多年里,他与一些邻居年年找供热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然而每到冬季都是“望热兴叹”。
让王家庆心焦的是,他所在的舜清苑小区北区共有居民楼27栋。今年入冬前,有23栋楼进行了节能改造,并列入供暖计划。王家庆一家所居住的17号楼与1号楼、2号楼却划到了计划外,这也就意味着他家今年冬季用上暖气的愿望再次化为泡影。为此,他不得不将开春时拆卸搁置的煤炉子重新找出来,像往年一样提前备足燃煤以抵御寒冬。
“同在一个小区,楼与楼又都是紧挨着的,别的楼能通上暖气,我们住的楼却成了小区无法供热的 ‘孤岛’了。”王家庆很是想不明白。
奔波多年心有不甘的王家庆与其他两栋楼的居民多次找供热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询问,甚至打市长热线投诉,问题依然无法解决。
王家庆告诉记者,他居住的小区属于天桥区,区里答复说,今年市里给天桥区安排了20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计划,区里将13万平方米改造计划指标给了他们小区,剩下的分到了别的小区。由于他们小区楼房面积超过了计划数,所以撇下了3栋楼。
记者了解到,舜清苑小区居民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孤例。位于济南热力辖区的华信路逸东花园小区的19栋住宅楼中,有1栋楼的50多户也同样因不是节能建筑而被热企拒绝供暖。
没经节能改造住宅不许供暖
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11月18日上午,济南市热力公司负责人陈经理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依据山东省的相关政策,没有经过节能改造的住宅,一律不允许供暖。如果热企违反规定,让一些非节能建筑加入集中供暖,无疑存在着巨大的政策风险。“我们对居民要求供暖的迫切心情表示同情和理解。但节能改造这块我们企业无能为力,因为不归我们热企管。”
记者随后来到供热主管部门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供热管理科了解相关规定。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3月28日颁布的《山东省供热条例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既有民用建筑接入供热管网应当进行节能改造,并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该负责人解释说,这条规定具有强制性,居民要想供暖,房屋必须要进行节能改造,也就是楼房的外墙体要加装保温板。作为供热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章办事。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经过测算,在同等的情况下,节能建筑的房子比非节能建筑的房子温度要高3℃至5℃。“如果给非节能建筑的房子供暖,企业不仅增加供热成本,还可能因居民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的18℃标准而产生纠纷,企业可能会受到居民要求退费的投诉。因此,居民如果想要加入集中供暖,首先就要对楼体进行必要的节能改造。”该负责人表示,节能改造这项工作不归他们管,由建设部门分管。
“孤岛”供暖短时间内难以解决
居民要为节能改造花多少钱?逸东花园小区的李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规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要掏78元管网配套费、48元红线内设施安装费和2450元热表安装费,还有户内每平方米120元采暖设施安装费。假如居民自费进行节能改造,每户居民还要再多出1万多元。按照居民套内面积100平方米计算,改造完成要掏37000多元。
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开始,国家为鼓励节能,对居民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补贴。为配套国家的补贴政策,济南市也开始出台相关的配套补贴政策。国家每平方米补贴45元,山东省每平方米补贴10元,而济南市与区(县)分别补贴25元和20元,四级财政补贴费合计为每平方米100元。经过7年时间,济南已经有约800万平方米小区实现了节能改造。而目前城区尚有3800多万平方米未集中供热建筑,而这些建筑绝大部分属于非节能改造建筑。
济南市建委节能科技处处长李桂珍告诉记者,根据住建部等中央部委节能改造的文件,对已经具备供暖条件,但还没有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要优先考虑。当时对济南市的需求面积进行普查时,只是普查已经供暖、但还不是节能建筑的楼房,当时统计的大约为1000万平方米。
李桂珍介绍说,国家对节能改造实行计划分配,山东省每年给济南市分配下达的指标只有100多万平方米。全市2015年节能改造补贴的指标为120万平方米,与目前3800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需求差距太大。如果按照省供热条例规定,以目前每年下达的计划改造进度,居民供暖的矛盾短时间内是难以解决的。记者 丛民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