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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国之子贪贿 获刑20年罚200万
2015-11-06 13:52:00
 

  原标题:宋建国之子贪贿 获刑20年罚200万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之子宋喆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据检方指控,宋喆涉嫌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两项罪名。经查,宋喆为多家企业承揽北京市交管局采购项目提供帮助,并利用其父职权、地位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收受好处费1200万余元。此外,宋喆还利用担任民警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办案中扣押的一辆保时捷卡宴变卖。

  判决显示,现年33岁的宋喆大学文化,案发前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六支队五中队中队长,为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之子。

  检方证据显示,宋喆曾利用父亲的关系,帮人办理“京A”车牌两副。2009年,宋喆的发小高某找到他,称同学薛某愿意出30万元购买一个“京A”车牌。宋喆便找到了父亲宋建国,宋建国将此事交给秘书王飞处理。

  之后,王飞将车辆牌照申请表交给宋建国签字。宋建国签完字后,王飞将申请表转给了车辆管理所。高某拿到车牌后给了宋喆一个纸袋,内装30万元人民币现金。

  2011年三四月份,高某又找宋喆办理一副“京A”车牌,再次拿着30万元人民币现金交给了宋喆。

  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宋喆有期徒刑10年,以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该案宣判后,宋喆及其辩护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畸高为由上诉。在这场围绕“京A”车牌的权钱交易中,宋建国的儿子、司机、交管局的多位警员、掮客利用他的影响力“做生意”,目前已有至少10人被判刑。 严琪 J195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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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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