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将加强能效“领跑者”标准建设 遴选示范企业
齐鲁网9月15日讯 山东近日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6号文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省政府节能办主任赵旭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守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发布。
《意见》明确,政府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在冶金、造纸、家电、建筑、太阳能等在全国具有节能领先优势的工业、公共等领域开展能效“领跑者”试点活动,遴选一批能效领先的企业、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在节能改造、节能量交易、节能产品推广等工作中,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评估、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标准。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活动,政府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推动能源管理体系在工业企业中应用,发挥推荐性节能标准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利用节能标准这一工具推动节能减排。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