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巷尾窃取他人钱财者,人称扒手、小偷;而在文人圈子里,窃取他人的作品当做自己作品的人,则被称为“文偷”。考证起来,文偷之风,不是当今这个时代独有的,在古代就有大大小小的文偷。
《世说新语》记载,西晋“竹林七贤”之一向秀写了一本《庄子注》,但在《秋水》《至乐》二篇没有写完的时候,向秀就去世了,与他同一时代的文人郭象将向秀未完成的《庄子注》据为己有,乃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加了一些自己的观点,改头换面,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了。据此,后世学者认为郭象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剽窃”第一人。事实上,郭象并非无才之人,其见解和文采并不亚于向秀,却有剽窃举动,足证其品行不端。除了郭象之外,唐人颜师古为《汉书》做注解,他的这本《汉书注》流传甚广。《新唐书·颜师古传》记载,颜师古的叔父颜游秦写了一本名为《汉书抉疑》的书,颜师古在注解《汉书》时“多资取其义”。其实,“资取其义”是古人比较委婉的说法,也就是说,颜师古窃取了自己叔父颜游秦《汉书抉疑》的内容来注解《汉书》。
从古至今,类似郭象和颜师古这样的抄袭行为之所以为人不齿,除了侵权之外,还因为抄袭本身是一种机械性的工作,没有任何创新可言。在这些“文偷”中,最为尴尬的事情莫过于被人当场戳穿了。据《唐诗纪事》一书记载,唐宪宗年间,一位名叫李播的文人出守蕲州时,有一天,一名李姓书生求见。在唐代,读书人若要入仕,往往要找有名望之人,得到他们的赏识和引荐,敲门砖便是自己的作品。这位李姓书生带来了自己的一本诗集,看着这本诗集,李播越看越眼熟,原来是自己未登第时的旧作。书生见事情败露,非常惭愧,便承认这本诗集是自己在京城书铺里花一百钱买的。李播为人宽厚,并没有责备他,书生见此情景,便厚着脸皮希望李播将诗作“借”给他,以便自己继续“行骗”。李播十分怜悯这位书生,于是说自己年老,留诗无用,可以相借。书生临走时,李播问其去向,对方以要去江陵拜见表丈卢尚书相炫耀。李播听后大笑,说卢尚书明明是自己的表丈,且与自己交往甚密,自己从来不知道卢尚书还认识这位李姓书生。书生又一次露馅,却又一次恬不知耻地表示,既然借了诗,就连表丈一起借了吧。
一般来说,抄袭他人文章被发现,为人谴责、鄙夷,文偷们也会觉得自己颜面尽失,不过,在唐朝,竟然有一个文偷剽窃他人不但不觉得惭愧,甚至干出杀人的勾当。唐初,一名叫刘希夷的文人吟出“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名句,他的舅父宋之问看见这句诗非常喜欢,得知诗句尚未传于外人,便公然索要。刘希夷起初答应了舅父,后又反悔,宋之问竟令家奴用土袋将刘希夷活活压死,将诗作据为己有。宋之问做文偷竟然做到杀人的地步,也是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他的所作所为被后世称为“文人之耻”。
本报记者 肖明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