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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电动车遮阳伞受热捧 官方称违规者将处罚20元
2015-08-05 16:39:00
 

  原标题:新泰:电动车遮阳伞受热捧 官方称违规者将处罚20元

  齐鲁网8月5日讯(新泰台 张玲 杨怀飞)近日,伴随着高温来袭,“侠”、“反穿衣”、“移动小帐篷”等词汇成了街头市民防暑防晒装备的代名词,其中,“移动小帐篷”多指市民电动车上安装的新式遮阳伞。对此,民警提醒,给电动车“打伞”凉快却危险。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广播《民生早班车》报道,记者在新泰市中心街头看到一辆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女车主载着小孩,一路飞奔,遮阳伞有点晃动。随后,记者在府前街同样见到一辆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车主将遮阳伞折起,犹如一个拱门。这些遮阳伞的面积都较大,可以覆盖整辆车,车速较快时,伞面会鼓得像一面风帆。

  据了解,安装这种遮阳伞很方便,只需在电动车上装一个可以插进伞柄的支架,再打开伞面固定住即可。

  记者在新泰市青云路随机采访了几家电动车专卖店,店主都称没有销售遮阳伞,但可以提供安装服务。记者在电脑上输入“电动车遮阳伞”,搜索到各类专卖网店,价格在40元至100元间,一些销量好的网店成交量高达5000多件。

  新泰市交警一中队指导员李超告诉记者,加装了遮阳伞之后,因为遮阳伞的面积撑开之后很大,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在拐弯的时候车辆容易发生抖动,诱发不安全因素。还有一点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电动车驾驶员很难从电动车上脱落,加重了事故的损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电动车上安装太阳伞是违法的,将处20元罚款,且并不存在“安全性”的太阳伞之称。交警提醒,正确的做法是晴天戴安全头盔、不打伞、不装伞,雨天穿雨衣。

  回顾:电动车遮阳伞频致人员伤亡

  2015年8月,据扬子晚报报道,安徽南陵县一辆直行的白色轿车与一辆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相撞,骑车人被撞出数米。

  2015年8月,据中国江苏网报道,7月28日,宿迁市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与一辆电动车相刮擦,造成电动自行车侧倒事故,电动自行车乘车人丁某某当场死亡。交警初步判定该起事故为电动自行车上所安装的遮阳伞与大客车刮擦所致。

  他山之石:

  违规安装遮阳伞处

  罚力度20至50元不等

  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其他通行规定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规安装遮阳伞应罚款50元并且要立即拆除。

  海南特区报2015年7月1日一则《海口加大交通整治 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伞将被处罚》新闻中,交警部门提示,对驾驶擅自改装电动车的,罚款50元;对驾驶擅自改装超标电动车的,罚款200元并暂扣车辆。

  (来源:齐鲁网)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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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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