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婆媳被杀案二审开庭 一被告上诉自称是弱智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9·13”东方婆媳被杀案昨日在东方市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二审由省高院审理,省检察院三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二审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的陈述后,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省高院将择期公开宣判。
入户抢劫杀死婆媳
2014年9月13日下午,赵宗朝、赵宗刚两人驾驶摩托车到东方市八所镇沿东海路方向行驶,寻找抢劫对象。当天16时许,赵宗朝和赵宗刚进入远房表嫂文某英家威胁交出财物,随后将文某英和儿媳周某妮杀死。
作案之后,赵宗朝拿走散落在现场的1450元人民币和装有作案刀具等物品的黑色塑料袋。当天两人将摩托车前车牌拆卸,将作案衣物扔进酸梅村附近的河里。随后,两人到东方市四更镇一农村信用社自动取款机,使用周某妮的招商银行卡提取现金人民币20000元。
案发后,东方市公安局根据周某妮手机收到的取款短信记录查找到四更镇信用社ATM机取款的监控录像,锁定赵宗朝、赵宗刚为本案嫌疑人,抓获赵宗朝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周某妮的银行卡。
一被告人上诉自称是弱智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宗朝、赵宗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实施抢劫行为后,为灭口又残忍杀害被害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今年4月1日,省二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赵宗朝、赵宗刚死刑。
之后,两名被告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基本清楚,但量刑过重,进行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作出较轻的量刑判决。被告人赵宗朝上诉称没有指使赵宗刚杀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被告人赵宗刚上诉称其是弱智及醉酒后犯罪。
二审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的陈述后,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省高院将择期公开宣判。检察机关认为,此案定案的证据来源合法、形式规范,内容客观真实。定案的证据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证据体系足以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结论。值得强调的是,二名上诉人在侦查阶段所作的有罪供述自然、连贯,并得到了在案其他证据相佐证,在侦查阶段其所做的有罪供述均有同步录音录像佐证。审查起诉阶段,一审庭审中也做了有罪供述。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认定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记者金昌波 实习生李丹 通讯员林玥)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