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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文艺可批评,强求“道歉”就过了
2015-07-24 07:48:00
 

  原标题:文艺可批评,强求“道歉”就过了

  “道歉”这一词在本周火了,可以提前入围本年度热门词汇。演员贾玲因在小品中恶搞花木兰故事,被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强烈要求道歉,而贾玲迫于压力也作出了公开道歉。中道协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孟崇然道长提出公开声明,要求导演陈凯歌道歉,并要求《道士下山》立即下线,但陈凯歌至今未作理会。这两件事随即引起网友的戏谑,“道歉体”走红网络。拍个电影、演个小品,就被要求道歉,文艺创作者怎么办?

  文艺作品问世,不论好坏,大约都可以批评。像贾玲演绎花木兰的小品,把花木兰恶搞成呆笨好吃、贪生怕死的傻大妞,格调确实低俗,搞笑的手段也很低级。虽然史上是否实有花木兰其人尚且存疑,但其巾帼英雄形象深入人心,成为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贾玲的小品不高级,不论是观众还是木兰文化研究中心,都可以对其批评或嗤之以鼻。但文艺创作应有一定的自由,不能因作品趣味不高级,其他组织就有理由强行要求当事者道歉。

  孟崇然道长要求陈凯歌道歉的理由则更为荒唐,宣称陈凯歌有意贬低中华传统文化和古圣先贤,甚至斥责陈凯歌是缺少骨气的“卖国贼”。这种声明颇有“文革”遗风,上纲上线,胡乱扣大帽子,恐怕谁都消受不起。所谓“道心惟微,人心惟危”,《道士下山》试图探讨这样的传统文化主题,只是做得不够漂亮而已。影片也通过了主管部门的审查,不妥之处也早已修改过了。你可以认为这部电影是烂片,但乱扣大帽子的行为,就已经近乎诬蔑了。

  从文艺创作本身来讲,不论是小说、影视或小品演出,为了制造戏剧性或挖掘较深刻的人性,难免有腹黑或灰色人物形象,否则,全是高大全的脸谱化角色,既不真实也缺乏艺术性。对文艺创作来说,塑造的人物形象是否逼真、动人、血肉丰满,这应是评判作品的唯一标准。如贾玲扮演的花木兰形象就很枯瘪,为搞笑而搞笑,属于劣质喜剧。王宝强饰演的道士形象也有欠缺,没有深入表现出其寻求道心的心路历程,人物最终没有立起来。

  文艺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并不等同于真实人物,创作者应享有一定的虚构人物的自由,才可能发挥艺术创造力。我们可以评判艺术创作的优劣,但无须用道德审判的眼光,更不能用恶意揣测的心态,去鞭挞创作者。倘若仅因为作品中的道士形象不够高大上,就要求创作者道歉,那么,《神雕侠侣》的作者金庸,乃至《水浒传》《西游记》的作者施耐庵、吴承恩,都需出来公开道歉,岂不荒唐至极?

  当然,文艺创作也有自身的边界,应心怀善意而非恶意,不能任意涂抹人物角色。比如,不能在作品中嘲讽残疾人,不能有种族歧视,也应成为行业的共识。对于民族英雄人物,创作者应有敬畏之心,珍重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而对文艺创作的批评也需有自身的边界,不应搞道德绑架、践踏创作者的自由,更不应搞人身攻击。假如你看了作品感到很不爽,觉得受到了名誉或情感上的侵犯,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律来裁决文艺创作者是否应该道歉。今天讲依法治国,贴大字报的时代早已过去了。


编辑:小微

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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