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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领域引入人民调解机制
2015-07-15 11:12:00
 

  人民网北京7月15日电(余荣华 罗文君)北京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7月14日成立,旨在为各类互联网纠纷案件提供免费调解服务,完善首都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能力。据悉,这是全国第一家地方性互联网行业人民调解组织。今后,北京互联网领域引入人民调解机制,互联网纠纷双方当事人可自愿向委员会递交申请,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由调解员对其纠纷进行调和,化解双方矛盾。

  7月14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市网信办、首都互联网协会联合组织召开北京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节委员会章程》及相关规定。该章程规定,北京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依法设立的,是负责调解涉北京市属地互联网企业民事纠纷的自治性组织,依法接受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网信办的行政工作指导,以及首都互联网协会的业务指导,并受社会各界监督。

  新浪微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会网络空间不再虚拟,它更像一个被搬到网上的真实社会,在不同的媒体平台上,呈现出各种社会形态和人生百态。同时,也滋生出众多群体之间的冲突与纠纷。为了解决诸如此类的纠纷,北京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运而生。

  调解委员会已通过前期遴选推介,从相关领域专家学者、退休法制部门领导和法官、职业律师中确定一批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员。作为互联网纠纷调解员之一的律师魏胜说:“互联网是各项社会活动的网络化体现,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是化解各项矛盾、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他介绍,目前,人民调解的社会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民间常见性矛盾纠纷向包括互联网争议等在内的新型矛盾纠纷转换。

  对于调解纠纷中的具体操作问题,北京市网信办副主任、首都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虞晓刚提出如下建议:一,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应在纠纷当事人自愿提起或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要充分尊重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二,考虑到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处于初创阶段,先要立足于方法探索和经验积累。三,开展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一定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调解中,要坚持公道中立、平等协商,注意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不能办成“人情案”。

  同为调解员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在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时代下,网络环境日益庞大,同时也越趋复杂,人民纠纷调解组织的成立将在一定程度上推进净化网络环境,和谐发展。“委员会的建立将使互联网用户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证,也将减轻纠纷解决的司法压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从企业竞争的角度来讲,也将更好地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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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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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微

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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