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夏永辉、通讯员黎发建、郭俊勇)22日从宜城市水产暨水库水质达标工作会上获悉,该市将对水库水环境进行考核,不达标者解除养殖合同。
2014年,宜城市曾颁发《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水库严禁投肥养鱼,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水库水环境达标。今年起,该市正式进行水质达标考核。按规定,发现一起水库投肥(包括有机肥)的,对水管单位负责人问责,并扣除水管单位水质保证金,吊销养殖证,终止享受机动船燃油补贴等惠渔政策;连续3个月超出4月份水质检测数据20%以上的,责成水管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同时解除水库承包者养殖合同,环保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