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在16个州市同时启动“云南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月”活动。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孟苏铁在昆明市主会场宣布活动启动。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在启动仪式上致词。他说,实施反恐怖主义法是构建国家安全法治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为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对反恐怖工作的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学习宣传,让巡回宣讲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厂矿、进企事业单位、进部队、进农村,掀起学习热潮。各级国家机关要将贯彻执行反恐怖主义法作为加强反恐怖工作的重要契机,准确把握、执行法律,进一步强化反恐怖工作措施,提升反恐能力和水平。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参加宣传活动,主动掌握防恐反恐知识技能,勇于举报涉暴涉恐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家园和谐稳定。
在昆明市活动现场,民警向市民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单行本及相关宣传资料,展示了排爆机器人、爆炸物销毁器等反恐武器装备。
据介绍,活动期间,各州市、行业系统将陆续展开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应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法制展览、专题讲座、学习讨论、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全省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