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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广告法》研讨会在佛山召开 广告严重违法率 同期下降逾九成
2016-03-19 07:32:37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熠实习生/甘韵矶)18日,全省新《广告法》研讨会在佛山召开,来自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住建厅及企业代表等300多人共聚一堂,分别就工商部门执法标准、食品药品广告审批及标准以及新《广告法》实施以来所遇到的重点和疑点问题深入探讨。

  “新《广告法》规定‘两品一械’不能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谢艳康表示,广告代言人可分为公共熟知人物、普通人物和患者,公共熟知人物不能作为直接代言,是因为对于受众而言其熟知度也属于以形象推介。

  研讨会上,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林阳介绍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标准,强调广东工商正在依托国家工商总局大数据广告监管平台,严管广告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监测结果,2016年1月我省广告严重违法率为0.01%,较去年同期下降了96.67%。省工商局副局长钱永成表示,进一步推进新《广告法》需要各广告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媒体和企业的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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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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