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乱扔动物尸体最高罚200元
家养宠物不幸死亡,尸体如何处理?应当就近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自行送往卫生处理机构,乱扔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昨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处理管理规定》,并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文/广州日报记者杜娟
《管理规定》明确,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本行政区零星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收集点或者配备收集车辆,明确管理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此外,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本行政区陆上和水域的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的收集运输工作。
芳村动物尸体处理单位
日处理能力达到30吨
据了解,《管理规定》还规定,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应当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经费由市、区财政予以保障。同时鼓励处理技术先进、环保,符合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处理资质的企业参与本市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处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位于芳村的广州市卫生处理中心是全市唯一一家负责处理动物尸体的专业单位,目前的处理能力是一天30吨,另有一个30吨的冷库,用来冷藏不能一下子处理完的死禽畜。而且广州也计划在市区东部筹建新的现代化卫生处理中心,建成后日处理能力可达到40吨以上。
日常生活中产生动物尸骸的个人和单位不少,《管理规定》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其中,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应当就近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自行送往卫生处理机构。这意味着,不少市民家养宠物不幸死亡后也不能随便丢弃,否则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每头(只)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向水域抛弃动物尸体
最高可罚款1000元
此外,查获的废弃肉制品和在珠江广州河段等水面上打捞的动物尸骸应当由查获单位或打捞作业单位就近送往卫生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向水域抛弃动物尸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禽类每只处以100元罚款,畜类每头处以1000元罚款。
畜禽饲养、批发市场、屠宰市场等经营场所应当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自行处理;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可以自行或委托收集运输机构将产生的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送往卫生处理机构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