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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继续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016-03-17 16:54:37
 

  新华社青岛3月17日专电(记者苏万明)青岛市民政局17日宣布,青岛市将从4月1日起,继续大幅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据介绍,青岛市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650元、由420元提高到470元,分别增长4.8%和11.9%;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10440元提高到11640元、由5220元提高到5820元,均增长11.5%。

  通过这次调整,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将由目前的1.5倍缩小至1.4倍,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新标准实施后,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山东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

  青岛市已连续6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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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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