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省社科院农经所所长 邹进泰
沙洋姚集、松滋王家桥的专业大户、合作社,带领农民紧跟市场调整种植业结构,增收致富,充分说明了新型经营主体在供给侧结构改革中发挥着典型引领作用。
现在生产“大路货”不赚钱,农民也希望转方式调结构,但他们不知道怎么转怎么调,担心技术问题、销路问题。在市场大潮中,分散的小农户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弱。这个时候,需要大户、合作社、农业公司发挥好龙头作用。各级政府也要创造条件,帮助农民走上调整新路。要重视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还要鼓励龙头企业、商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销售环节,在市场预判掌控、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主导作用。让“大企业”与“小农户”联结起来,须建立健全双方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在提升产业化水平的同时,真正带动农民增收。(记者胡琼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