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蓟县旅游部门了解到,历经20多年的发展,蓟县农家院已发展到1800户,涉及13个乡镇,94个村,受益人口达10万余人。随着农家院的发展,很多问题凸显出来。同质化发展、粗放经营、经营水平低,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管理上比较乱,一家一户形成不了拳头,打不出品牌,政府没法做大做强。
针对农家院粗、低、乱、小,蓟县出台了《蓟县农家院管理规定》。该《规定》是在蓟县旅游业“十三五”科学开局的关键时期颁布实施的,也是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市有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该规定指出农家院管理实行“政府引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我县农家院发展应坚持科学规划、注重品质、体现特色、保护环境、健康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将民宿模式作为高品质农家院发展方向。明确了旅游相关部门、旅游镇乡、旅游特色村在经营许可、星级评定、旅游安全和旅游投诉等方面的管理职能。规范农家院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在旅游特色村设立专职旅游安全员,加强了各旅游特色村安全管理,也是该《规定》的一个亮点。
日前,蓟县旅游局编制了《蓟县农家院管理规定》30问2000份将逐步下发到旅游经营户进行贯彻落实。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相互配合、通力协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规定》的宣贯实施工作。各旅游镇乡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辖区内乡村旅游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群众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陈丽莉 吴学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