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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奖补生态葬 经营性公墓免落葬服务费还奖励千元
2016-03-11 17:15:36
 

  记者今天(11日)从南京市殡葬管理处获悉,生态葬奖补办法正式实施。凡在经营性公墓实行不留灰、不立碑生态葬的逝者,免除实施生态葬所需落葬服务费用,赠送价值1000元以内的可降解骨灰盒,同时一次性给予每穴奖励人民币1000元。

  记者了解到,凡在经营性公墓实行不留灰、不立碑生态葬的逝者,经办人在骨灰安葬的经营性公墓填写《南京市生态葬奖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奖补。经办人应当为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法定有权处置或经授权处置逝者骨灰的人员。

  生态葬奖补实施办法适用人群为:南京市户籍人员或驻宁部队现役军人逝世后在本市经营性公墓内选择不留灰、不立碑生态葬的逝者。

  逝者为南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1.逝者火化证明复印件或殡仪馆出具的同等证明;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直系亲属承诺书;4.经办人为代理人的,还须提供直系亲属或受益人出具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逝者为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另须提供下列材料:1.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2.《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据了解,本办法中所指经营性公墓包括:普觉寺陵园、西天寺陵园、雨花功德园、隐龙山陵园、仙灵陵园、岱山陵园、南象山陵园、龙王山陵园、金陵华侨陵园、江宁区鲤鱼山公墓、浦口区二龙山公墓、六合区朱家山公墓、溧水区美人山公墓、高淳区游山公墓。(记者 罗鹏)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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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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