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杂志社海南记者站:
贵站与我司于1996年5月27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贵站购买我司位于海口市金贸区国贸路仙乐花园B座1204室房产。签订该契约后,贵站并未依约支付购房款,经我司多次催促,贵站仍未履行,至今已历时近20年,贵站仍未付清购房款,已违约并导致契约目的无法实现。鉴于此,我司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知贵站:解除与贵站签订的上述《房地产买卖契约》。
因贵站下落不明,特向贵站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海口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