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检查
2月2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处获悉,从2015年12月底“红盾春雷行动2016”启动以来,短短2个月时间,成都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353人次,检查市场、企业和个体户30407户(次),在成都全市范围内开展取暖设备、家具市场整治等专项子行动5次,开展广告监测271726条(次),发布消费警示525次,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294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1.7万元,取缔无照经营270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8个、查处违法案件977件……
“2+1+X”成为“红盾春雷行动2016”工作创新点
据了解,“红盾春雷行动”开展4年来,已日渐成为省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企业经营利益和市民消费权益以及建设法治工商的工作品牌。
根据省工商局部署,“治理虚假宣传”“强化消费维权”是此次行动对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规定的2个专项行动。而作为全省的“首位城市”,成都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要当好排头兵。如何选准突破口,打开新局面,成都市工商局党组在行动的“谋篇布局”之初,冷静思考,准确把握成都市场特点,围绕网上交易侵权行为不断增多的消费维权新形势和分级管理、部门整合的执法工作新格局,创新性地确定了“2+1+X”的行动总部署,一是主动攻坚克难,自选了“网络交易违法案件查处”作为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新突破口,确定重点、培训人员、细化任务、大力推进,二是鼓励引导各区(市)县工商(市场监管)局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针对本地市场秩序中存在的一个或多个突出问题际,灵活自主确定具有当地特色的专项行动。
2个月来,各区(市)县工商(市场监管)局共办理“自选”专项整治案件94件,一些长期困扰市场的违法问题得到了初步遏制。一招既出,全盘皆活,成都市的春雷行动形成了“以上率下、以点带线、全面开花”的良好工作格局,也首次检验了成都市基层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整合带来的机构改革成果。
“网购”违法案件查处构筑市场监管新阵地
2016年1月19日,彭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关于某保健品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进行涉嫌夸大产品功能的虚假宣传的举报。经调查,该公司在官网上发布“中国蜂产品(蜂花粉)消费者满意十佳产品”及“全球每卖出5瓶破壁花粉,就有4瓶来自某公司”等宣传字样,并描述其产品有“治便秘、除烟瘾、降血压、抗疲劳、治胃病、防失眠、防心脏病”八大功能。鉴于该行为涉嫌网络虚假宣传,彭州局已经予以立案调查。
“成都电商发展非常迅猛,成都市民的网购也非常活跃,位居全国前列,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也非常必要”。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成都市工商、成都市场监管部门保持打击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升级网络电子取证系统和设备,实现网站批量固定功能,将成都市美容医疗领域互联网广告虚假宣传的证据进行采集、固定、屏幕录像,并出具取证报告,为下一步执法工作奠定基础,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方法全面提升了网络市场监管能力。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成都工商共查处网络案件55件,14家美容整形民营医疗机构自设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和广告内容涉嫌违法违规,现已立案调查。
坚守岗位保“两节” 查处282件消费违法案件
“红盾春雷行动”启动之时,正值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临,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消费市场活跃、商品消费集中,此时市场违法行为也进入易发高发期。
“两节期间,红盾春雷行动不止步!”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两节期间消费要比平常多一点,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纠纷也易发多发,成都市工商系统将案件查办与消费维权相结合,在“两节”期间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对节日商品假冒伪劣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消费者权益。节前,工商部门先后开展了3次暖冬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一是以电取暖器,电热水袋(暖手宝)为重点商品,强化质量抽检;二是重点对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电极式电热水袋及玩具式电热水袋、抽检不合格商品以及“三无”商品进行专项整治,要求经营者依法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严厉查处其违法行为;三是主要针对春节期间销售热点商品冬季服装、皮鞋、烟花爆竹等节日时令商品依法开展检查。
此外,还依托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发动网友参与“举报黑网吧全民随手拍”活动,共同保护和关爱未成年群体。“两节”期间,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经营户18365户,检查商场(超市)专业市场3117个,依法规范经营户373户,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2708件,捣毁“黑网吧”2个。新都市场监管局还联合公安部门在斑竹园镇查获一假冒糖果仓库,现场暂扣“山寨”版“徐福记”“金冠”等糖果上千袋。春节期间,每天都有近200余名成都市工商、场监管干部值守12315消费维权岗位,共受理消费者来电咨询、投诉、举报142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万元。
新《广告法》做利器 严防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反弹
当新《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碰上“红盾春雷行动”,将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新《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是打击虚假宣传的执法新利器,让‘红盾春雷行动’执法更有力度。”一位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对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房地产广告整治过程中体现尤为突出。行动开展以来,成都市工商局共监测房地产广告5802条,对部分违法广告予以立案调查,
一家房地产公司为了提高楼盘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吸引顾客,在该楼盘广告中打出“优质学区房”“坐享增值红利”“地铁盘价值一夜飙涨”等违法广告用语被天府新区工商局查处。一家置业有限公司夸下“低门槛总价、高回报高收益”海口,违反新《广告法》关于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相关规定受到罚款15万元的处罚。
针对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成都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还开展了针对家具市场各类所谓“国际知名品牌”“消费者最满意”等“假牌匾”“假证书”虚假宣传的专项检查行动。各区(市)县工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共检查家具经营户1718户,立案调查企业网站宣传中涉嫌使用假证书及外包装实际标注地址不符合情况2户,对36户经营户促销宣传用语不规范的问题,当即责令进行整改,对26户经营户进行了行政约谈。(记者 沈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