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卫市本级及沙坡头区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政策正式启动,将有72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该项政策。实行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事业单位建立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障制度。
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的筹资标准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4%比例全部由单位缴纳,财政拨款单位的医疗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列入财政预算,自收自支单位医疗补助资金由单位自筹。医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个人帐户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筹资比例中的2%划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普通门诊、门诊大病、住院等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个人自负的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另外的2%用于建立住院医疗补助基金,享受医疗补助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先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出1500元的部分,由医疗补助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同时,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以及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享受医疗补助的同时,享受医疗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