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2月28日专电(记者谢樱)28日,长沙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严禁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
意见明确指出,长沙市中小学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严禁公办学校招收非政策允许的外地学生、接收择校生,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长沙鼓励发展民办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小学继续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由区县(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初中高新区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城区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卢鸿鸣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收条子,各级干部职工和领导干部不批条子,招生入学不凭条子。对违规接收的择校生,不注册学籍,不核拨公用经费,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卢鸿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