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2月25日专电(记者艾福梅)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刚刚出台的《关于实施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奖补机制的通知》,宁夏明确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指导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
随着经济发展,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也逐年上升。为保障公办幼儿园办学质量,根据实际需求,宁夏决定以奖补形式推动各地建立生均拨款制度,生均公用经费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所属市、县(区)政府全额负担。对于达到标准的,自治区财政根据地域差别分别给予50%和70%的奖补。
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同时,各地要建立与办园成本、物价水平相协调的生均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