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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解读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提升企业年报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2016-02-24 16:25:48
 

  2月24日上午,省政府门户网站邀请省工商局田中智副局长、企业监督管理处户润海处长做客在线访谈栏目,深入解读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相关内容。田中智副局长紧紧围绕《提升企业年报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主题,详细介绍了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全省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情况、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限要求、《条例》关于公示即时信息有关规定、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省政府提醒广大企业:企业年报是企业对社会上交的诚信业绩单,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企业应当主动、尽早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让自己的信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积累自身信用。未按规定报送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并公示的企业,应当补报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并公示后,再报送2015年度企业年报并公示。2016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经营许可、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禁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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