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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2016-02-23 12:25:27
 

  本报讯(记者刘颖通讯员李春晖)长春市环保局日前发布的《2015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报告》显示,去年长春市民有237天生活在空气质量达标的优良空气环境中,城区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与上年比下降,实现近3年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去年,长春市坚持把改善空气质量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攻坚会议、环保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下达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发改、工信、公用、公安、交通、商务、市容环卫、建委、农委、气象、水利、畜牧等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综合优势,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据了解,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企业,具体到项目,责任到个人,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是空气质量得到改善的重要因素。

  市区财政共支付2014年度淘汰小锅炉补贴1.7亿元。2015年,淘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205台,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市政府将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四环,全市共淘汰黄标车66637辆;全市建筑工地围挡合格率、场地硬化合格率、洗车设施配备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3.4%,城市道路降尘除尘率大幅提升;全市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脱硝设施。关停了东郊煤气厂,年减少燃煤量65万吨;按照《长春市铁北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完成企业迁建8户。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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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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