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翰露
很少有专业领域的“若干意见”能掀起这么大的波澜。前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城市居民的广泛关注。关注点聚焦在其中一个细节问题:新建住宅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若干意见》背后,凝聚的是怎样的规划理念?“小区破墙”牵涉社区治理、社会治安重重因素,又当如何处理?
“小区破墙”有些超前?
《若干意见》长达九个部分、三十条。作为本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成果,《若干意见》涉及城市规划、建筑、交通等方方面面,可谓是对未来一段时间全国城市发展政策的指导性文件。最受人关注的“不再建封闭小区”问题,属于《若干意见》的第六部分第十六条。
条文中的具体表述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看似一个城市规划细节,实则蕴含了重大改变,更涉及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人们对此意见并不一致。一些人认为,住宅小区不封闭,释放了内部道路资源,是方便多数人的好事。但也有不少人感到担心:小区不封闭,安全问题怎么解决?已经建成的小区“破墙”,房产价值会不会受到损害?一些法律专家更是指出,以现有的法律资源来看,并不支持强制性的“小区破墙”;国外的无围墙小区,也都是遵循相应的规划条例。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唐子来表示,从目前国内多数城市的社会治安等情况来看,很难说已经达到小区可以“没有围墙”的条件。“城市规划要与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相适宜,小区破墙现在来说可能是有点超前。”
市规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文件中所涉内容,要具体落地还需要时间;这其中,因为牵涉到社区治理、牵涉到物权法,具体如何实施一定会征求居民意见。
“小街坊”是城市发展趋势
不过,撇开不安的情绪,仔细阅读《若干意见》的这一条文,不得不说,这的确代表了一种较为先进的城市规划理念。
《若干意见》第十六条中写道,要“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这正击中了多年来城市建设的一大弊病。近年来,在快速的城市建设中,不少城市原本充满人情味的“小马路”、“小街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气派雄伟的“新区”和宽阔笔直的“大马路”。
空间尺度,是近年来城市规划的热门议题。越来越多的规划专家认同,巴黎、巴塞罗那等拥有众多小马路小街坊的欧洲城市,及其所代表的符合“人的尺度”的城市空间,将成为未来城市的发展趋势。上海市中心的湖南路,以及改造后的新天地、田子坊,亦是这种“人情味”宜居城市环境的代表。
“大家争论的是‘破墙’,但本质上,我们需要的是更小的街坊。”唐子来说,“城市要有可步行性。”
“单位大院”或许该带头做起
比起“小区破墙”,更具操作性、迫切性的,其实是开放遍布城市的各个单位大院。
国外的知名高校,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剑桥大学等,都是“没有围墙”的,大学就在城市里,人们可以随意从校园中穿过,甚至感觉不到校园的存在。“我们呢?复旦大学、同济大学,都是用围墙围起来。”唐子来说,“如果说真的要实施‘破墙’,不仅是小区,单位大院也应该做到,而且单位大院本来就应该是公共的。”
“小区围墙也好,单位围墙也好,都只能说是社会发展某一阶段的无奈之举。”唐子来说,“希望真的能有一天,我们社会文明进步到了一定程度,那时,就可以把围墙都破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