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茅冠隽 通讯员 李鸿光)因违法停车被交警贴单后,陶某竟怒踹警用摩托车,导致报警器损坏。近日,静安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陶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去年12月25日15时许,年过六旬的陶某将一辆小货车违法停在武定路昌化路路口。之后,交警对其贴出违法停车告知书。“只停了几分钟就被贴单,交警办事不近人情。”陶某觉得气不过,竟来到警用摩托车旁,用脚踢踹报警器泄愤。后经鉴定,摩托车车损为690元。到案后陶某后悔不已,表示愿意赔偿警用摩托车的修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