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凤虎)2月17日起,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对省内高速公路上客车超员、大车占道、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等9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制度。
在我省高速公路上,群众如发现以下9类违法行为时,可向高速警方举报:大车占道;遇交通拥堵时,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的;客车超员;酒驾;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无牌无证机动车或非法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非法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其他严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案件。
群众举报大车占道等前3类交通违法时,应当采取拍照、摄录等方式固定违法行为证据,24小时内发送到高速交警总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举报时须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证据图片和举报人联系方式;举报客车超员等后6类交通违法时,可通过报警电话:0371—68208110(24小时接受举报)、手机短信:13633719780、河南“高速警民通”客户端或“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举报,举报时须提供违法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颜色等基本信息及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当前车辆所在位置或行驶状态。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负责人称,对于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经高速交警支(大)队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每起100元至500元奖励。举报的交通违法涉及犯罪的,经警方立案后,给予举报人每起2000元奖励。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