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买车时商家承诺免费贴膜、提供赠品,提车以后便绝口不提,无故拖延。据市工商局12315通报,近一个月共接到有关购买汽车引发的消费纠纷120件,较上月增长30.43%。
12315中心分析指出,购车引发的投诉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消费者购车时仅凭商家的广告宣传和口头介绍,当即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确定购车意向,事后发现消费不理性或了解的车辆情况与实际不符要求退款;第二,交纳定金后,商家逾期提供或以无车为由拒绝提供汽车;第三,商家不守信,拒绝履行购车合同约定,如:消费者提车时,商家要求消费者加价或不履行事先约定的赠送车载导航、加油卡、免费提供贴膜、车内装潢等承诺;第四,购车时强制购买保险等。D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