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云娇)记者从国家环保局网站获悉,日前,由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新标准进一步收紧了汽车内部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的销售车辆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而对于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该标准是在2011年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基础上重新修订的,重新明确了乘用车内8种挥发性污染物的浓度限值,特别针对苯、甲苯等致癌物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其中苯的浓度限值由原来的0.11 mg/m3下调至0.06 mg/m3,降幅超过45%;甲苯限值由1.10 mg/m3调整为1.00mg/m3;二甲苯和乙苯的限值均由原来的1.50mg/m3调整为1.00mg/m3,降低到原来的2/3;甲醛、苯乙烯等物质则维持原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