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消费权益,提高公众饮食安全水平,春节前夕,市市场监管委下发《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确保食品安全。
《通知》指出,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要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岗前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入库查验、食品制作、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餐饮具清洗消毒、人员体检、食品留样等关口,严格禁止无证经营和超范围、超负荷生产经营,严禁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认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针对节日期间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单位、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承办宴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景点周边的接待饭店和农家乐为重点对象,加强农村地区自办酒席和流动厨房的安全提示和指导。严查餐饮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合法有效;严厉打击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注重对超负荷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强化对元宵等节令性食品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