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徽省民政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规范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促进廉政建设,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制订《安徽省民政厅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了省民政厅审计的原则:按照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相结合,以政府审计为主、社会中介组织审计和内部审计为辅,揭示问题、防范风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内控制度。
《办法》规定了省民政厅审计实施内容: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直属单位公共财政资金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本级和所属单位的基建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省民政厅下拨的专项资金审计。
《办法》明确了审计计划安排、管理职责界定、工作制度建立,以及借助社会力量等相关内容,确保审计全覆盖取得切实成效。(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