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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
2016-02-04 15:39:59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茜、通讯员朱彦、徐卫兴)自去年8月我省国税地税部门推行合作规范1.0版本后,省国地税部门合作再次升级。昨从省国税、地税工作会获悉,按国家税务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要求,今年全省将创新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服务模式。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国税、地税系统分设格局持续20余年。我省国税、地税在统一自由裁量基准、共用12366热线、联合开展税务登记管理等工作中实现了“联姻”,但仍存在信息不共享、分别进户、重复管理等问题。

  合作将如何落地?省国地税部门表示,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互派人员、互设窗口,由各市州、县(市、区)局具体组织实施。此外,将在武汉、宜昌、襄阳、荆州4市分别选一个中心城区国税办税厅和地税办税厅同时开展共建办税服务厅试点;在黄石铁山区、郧西县、云梦县、孝昌县4个县区,分别开展国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试点,原则上一个县区只建一个办税服务厅;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门市开发区和五峰县、宜城市、南漳县、广水市、来凤县8个县市区,开展国税地税共驻政务服务中心试点。今年6月底前,在东湖开发区和云梦县将实现“一窗、一人、一机、一屏”。

  省国税、地税部门表示,目前,两部门已联合下发合作指导意见,签署合作实施方案,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并在信息共享、大企业管理、税收分析、“纳税信用贷”等方面启动了实质性合作。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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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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