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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扩大社会治理的有效供给
2016-02-04 03:19:52
 

  ■童 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当前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保障社会治理全民共建共享,必须加速扩大社会治理的有效供给,实施社会治理的“供给侧”改革。

  推进社会建设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

  当前,推进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供给侧”有着现实必要性、时代紧迫感:

  一是补足社会治理建设短板的现实要求。与经济建设相比,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还处于起始阶段。体现在我国社会事业供给还不够丰富,社会服务供给还相对单一,基层治理供给还覆盖不全,社会主体供给还发育缓慢,这些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建设和治理提能升级的短板。

  二是增强社会主体活力动能的发展需要。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还并没有形成因为“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而呈现出的活力更强、动力更足的现象,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因“社会人”增多而形成原子化加剧、有效组织不足的“窠臼”。因此,要通过有效供给增强社会主体的活力,为社会建设和治理提供持续动力,建构社会治理升级的新型动能。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质量提升的必由之路。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还处在初始阶段,要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走向精细化的更高阶段,就必须向质量要效益,通过社会治理更精更细,来满足公众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而这同样需要在供给侧层面进行改革。

  推进社会建设供给侧改革的路径选择

  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必须找准相关路径,将社会建设供给做深做实,推动社会建设和供给提能升级。

  要充分培育合格社会建设主体。当前,培育合格建设主体应当从党政、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四元”合理定位进行切入。要培育合格的党政主体,要强化党委、政府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要培育合格的企业主体,要推动企业切实履行内部外部社会责任,努力为社会建设和治理贡献自身积极力量。要大力培育一批优秀合格社会组织主体,推动它们更好发挥专业性、第三方优势,有序活力兼具,努力成为社会领域的优秀建设者。还要激发公众主体责任,培养他们在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使命感。

  形塑创新社会建设新型产品。首先,要科学分类,形塑好社会治理领域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服务产品。物质产品方面,供给要着眼真有用求实效,精神产品方面,供给要着眼感召力正能量,服务产品方面,供给要着眼落细微舒畅感,而努力通过做优产品供给,使其能真正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遵循项目化思路,增强产品的普惠性和适用面。产品设计既要“自上而下”,也要“自下而上”。从而通过“上下结合”,多管齐下提升产品的适用绩效。

  增强提升社会治理产能集聚。要通过供给侧改革,聚集社会治理的优势产能,形成面向社会建设、社会治理需求的有力供给。要聚集好教育、就业、医疗健康、文化、环境保护、养老、助幼、济困、扶贫、慈善等公众急需,供给不够,又具有社会战略意义领域的产能。通过扶持性、保护性政策,汇聚各方力量和积极因素,推动这些领域产能由小及大,由弱及强,从而解决或缓解当前这些领域客观存在的“贵、难、少”等矛盾。

  优化设计社会治理动能杠杆。要推进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还要设计好相应的动能杠杆,不断激发调动社会各界、各方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优化社会治理产品的定价机制,既保持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公益性、公共性基本属性,不能定价过高,又要能够实现主体成本回收,使主体实现自我补贴、自我造血。

  优化社会建设有效供给的外部环境

  推进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还要最大限度优化其外部环境,为“供给侧”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一是不断汇聚社会治理向优向善力量。要在党政推动社会治理的基础上,特别注重汇聚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的力量。广泛动员鼓励更多个人组织参与到社会建设的伟大事业,推动他们在社会领域投入创业,推动它们以社会化方式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加动能,升产能。要汇聚公众力量。要进一步推动公众形成良好的社会参与理念,并为其建构良好的参与平台,要不断建构公众面向重大问题的共识感,逐步形成社会建设理念的最大公约数。

  二是深入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要通过“互联网+”构建社会治理与社会需求互相对接的平台,让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实现供给与需求的有机对接,使项目供求对接间更为平滑。要通过“互联网+”实现各类主体间的有效关联,更好促进它们间形成更广泛的纵向、横向链接,进而形成社会领域的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使项目间合作协同更为平滑。要通过“互联网+”推进各类主体间的相互了解,让他们能互相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使项目发展成长更为平滑。

  三是优化社会治理舆论氛围。要通过舆论引导,既开绿灯,也打红灯,逐步构建面向社会治理的正确思维方式,形成赞扬善批评恶相结合的强大舆论场。正面引导就是开绿灯,要赞扬善。通过大力宣传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的人物、项目、事迹重大典型,寻找身边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之微之美,立起社会治理的正面形象,激发供给更大的动能,挖掘供给更深的潜力,使供给更顺,更优。而反面遏制,就是打红灯,要批评恶,要通过对恶的点穴式批评,着眼于防微杜渐,抑止恶生长发展的环境。(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副教授)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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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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