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运送近四公斤冰毒,刚下长途汽车就被警方控制,今天,运送毒品的王某及出资购买毒品的喻某站上了北京市四中院的被告席。
喻某和王某都是湖南桃源人,两人有十几年的交情。此外,两人还都曾因贩卖毒品罪受到过刑事处罚。喻某曾在2001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王某则在2007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半,2012年9月才走出高墙。
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王某、喻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北京市四分检认为,喻某出资,由王某从广东中山把将近四公斤毒品带到北京,两人共同运输毒品数量大,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两人站上了北京市四中院的被告席。在法庭上,王某仍坚称自己包裹内装有毒品的事并不知情。
但根据王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王某早就向“老大”购买过毒品,喻某吸毒的情况他也知情。喻某和“老大”的毒资交易,也是通过王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进行转账的。
“我因为毒品(坐过牢),我怎么会还用自己的银行卡去买毒品?”
依据《刑法》规定,运输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依法应当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刘苏雅 J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