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李鸿忠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昌尔、李春明、田承忠、赵斌、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乔余堂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64人,因病因事请假2人,实到62人,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胡志强作的关于审议接受一名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情况的报告,这个决定(草案)将提请大会表决。胡志强还向主席团会议作了关于酝酿讨论补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的报告,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将提请大会选举。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讨论省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情况的报告、关于各代表团推荐监票人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名单(草案)将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秘书长王祥喜作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乐成作的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祝金水作的关于湖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湖北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计划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关于预算的审查报告及决议(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刘顺妮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该报告。
以上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两个审查报告及大会议案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将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章新生作的关于《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草案表决稿),并将提请2月1日上午召开的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翟兴波、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