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李纪恒主持 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
2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纪恒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92人,实际到会8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文件简报组负责人作关于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计划报告、财政报告情况的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云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云南省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以上7个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作关于各项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分项表决通过了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名单草案将作为大会主席团提名,提请各代表团酝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