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月29日专电(记者陈国洲)近日,重庆石柱县客运司机姚某贪图春运期间人多生意好,荷载19人的客车坐了31人,超员比例高达52.6%。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立案侦查,成为新刑法修正案实施以来,重庆市首例严重超员超载入刑案。
1月22日,石柱县交巡警下路中队民警唐德亮、谭卓在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开往县城的中型客车行驶速度明显比正常客车慢,远远看去车内黑压压一片。两位警察随即拦停车辆上车盘查,结果车内场景让他们吃了一惊:除了座位坐满,车厢过道上也密密麻麻挤满了人。经核实,荷载19人的客车,坐了31人。随即,驾驶员姚某被控制。
被警察控制后,姚某显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虽然承认错误态度端正,但仍以为最多不过扣分扣车了事。当警察向其讲明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他的严重超载行为已触犯刑法时,姚某当场瘫坐在地。
唐德亮介绍,2015年11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正式施行,修正后的刑法条例明确,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个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自此将升级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