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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球童家长起诉要求解约
2016-01-29 15:18:26
 

  本报讯乐乐(化名)曾经参加市级比赛并拿到了冠军,却在几个月后被俱乐部调整到了兴趣班,不再作为队员参加比赛。因认为俱乐部违反了培训合同的约定,擅自调整孩子的培训内容,乐乐父亲杨先生将俱乐部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培训合同并返还保证金。上午,案件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2013年,五岁的乐乐就开始参加北京银潮足球俱乐部的足球训练,一年之后,乐乐作为主力队员,夺得了北京市某市级足球比赛幼儿组的冠军。因为被俱乐部看重,乐乐便与俱乐部签订协议,约定了乐乐作为球队的梯队成员,在俱乐部“强训班”受训,并参加各类比赛。但在训练了三个月后,乐乐的父亲杨先生接到了俱乐部通知,乐乐被调整到了兴趣班。

  “当时就说你孩子不行。”杨先生说,俱乐部方面的说法是孩子的状态暂时不适合在“强训班”训练,于是先将孩子调整到兴趣班。

  “在训练队,调队的情况很常见,主要是看孩子的竞技状态和自信心。”俱乐部经理高先生表示,当时乐乐在强训队属于边缘队员,调整到兴趣班后,有利于建立孩子的自信。

  “在弱队练,肯定越练越弱。”杨先生说,乐乐回家总是说,在兴趣班没法踢,训练水平相差太大,“他们都不会”。自从调整队伍后,乐乐也再没有代表俱乐部参加过任何比赛。加上孩子就读的学校教育水平有限,于是杨先生考虑为乐乐重新安排学习和生活。去年9月,乐乐作为特长生转学到了一所足球特长校,并加入了学校校队。

  随后,杨先生以俱乐部违反合同约定,没有依照合同安排孩子的训练为由,将俱乐部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1万元。

  而俱乐部认为,乐乐在合同期间离队,并参加了其他的培训队伍,肯定是违反合同的。俱乐部从幼儿园开始培养乐乐,现在因为有了好的去处,杨先生就想解除合同,显然没有依据。

  庭上双方都不肯让步,经法庭调解不成,本案将择日宣判。刘苏雅 J244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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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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