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琼山字[2016]41号
许玉珍、许振林、许振洪向我局申请土地证遗失补办业务。经查,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凤翔社区迈瀛路207-1号(原地址为府城红星迈仍村坢左坡),土地面积为360.02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琼山国用(府城)字第07099号。申请人已于2015年7月18日在《海南日报》刊登上述土地证遗失,声明作废。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逾期不提出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补办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证。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20日
(联系人:吴多安,电话:65860290)